按照学院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学院图书馆遮光卷帘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文件的领取
1.采购编号:SCZY2015023
2.领取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行政楼28幢113办公室。
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2.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 法人授权书(原件)
2.3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报名人联系方式。
3.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二、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相关资料,须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要求填写报价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3.供应商应对售后服务作出明确承诺(附件2);
4.资格声明函(附件3)、承诺书(附件6);
5.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
6.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7.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 日上午9:00时(在规定时间前未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2.递交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8室。
五、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时前向采购方交纳投标保证金800元整(现金交纳,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当场退还。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时;
询价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8室。
七、其他要求
1.各供应商均为一次性报价。
2.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须在2015年11月15日完成、交付。
3.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如有未遵守报价承诺或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合同履行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
4.所提供的货物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5.付款方式: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6.采购方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符合采购要求、售后服务最优、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果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预算总价:约40000元(人民币)。高于此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施老师 0579-8216603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范老师 0579-82166052
采购监管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9-82166216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