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浙院〔2024〕26号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关于印发《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24年9月17日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1.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配电房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
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房,确需进入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由专业人员陪同。
二、设备管理与维护
1.委托有专业资质第三方对高压配电房设备进行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实时数据监测,确保配电房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保持完整、灵敏、有效。
2.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3.配电房内应设置有效的防雷、防静电设施,防止雷电和静电引发火灾。
4.配电房内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并控制火势。
三、火灾预防与应急措施
1.配电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2.配电房内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3.配电房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4.在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配电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应急疏散路线和逃生方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四、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1.配电房应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消防安全。
2.配电房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
1.配电房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配电房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附则
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配电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公共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4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