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教技厅函〔2014〕74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SCZY2015009
二、谈判项目内容:
序号
| 测评系统名称
| 数量
| 安全等级
|
1
| 师生综合服务类
| 1
| 二级
|
2
| 学院网站
| 1
| 二级
|
3
| 财务及一卡通系统
| 1
| 二级
|
4
| 安防监控
| 1
| 二级
|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对上述4个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及安全整改建设咨询,出具等级测评报告及安全整改建设方案,并协助完成公安机关的备案等工作。
三、本项目预算控制价:10万元人民币,超过该预算控制价将导致废标。
四、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应通过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的专门审查并列入《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布2014年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通知》的机构。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相关检测评估工作三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周六、日除外)。
2.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13室。
3.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费用交入学院指定帐户,凭交款凭证领取谈判文件)。
4.领取谈判文件时需递交的资质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10室,逾期不予接收。
七、有关答疑:谈判响应方需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于2015年7月24日16时30分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我院。
八、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5 年7月28日 9:30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本地采用银行本票形式交纳,异地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八、谈判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10室。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1.报名、谈判文件发放联系人:施老师 0579—82166031。
2.项目联系人:傅老师 0579-82166221、18758911217。
3.采购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9—82166216、13967488656。
4.标书工本费、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银行帐号:120801102921000709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5.本公告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http://www.Shufezjedu.cn)及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上同时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