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全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8-16 点击数:

编号:JHFS20160144-C0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托,就其安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项

标项内容(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数量

单位

保证金(元)

服务年限

预算金额(元)

1

安全服务(1项)

详见附件

1

5000

3年

294000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安保服务资质能力;

3.本次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9月2日,时间过后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无质疑权。(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帐)。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

3、售价:每本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2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单位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帐号:196604010400080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婺星支行

(投标文件中需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并附上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5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5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http://www.jhztb.gov.cn/jhztb/zfcg.jhtml)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http://www.shufe-zj.edu.cn/)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31 传真:0579-82166000

技术答疑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9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联 系 人:雷辉 联系电话:0579-82377156

手机号码:18757809023 传 真:0579-82377185

地 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华晟总部经济园内)

电子邮件:917026826@qq.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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