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询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充电桩维保服务项目密封询价采购文件

作者: 时间:2024-11-13 点击数:

项目编号:SCZYLX2024075

各供应商:

我院现需充电桩维保服务,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本单位该项目预算为3.5万元)。

一、询价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一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投标方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投标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则报价无效。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则报价无效。

3.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202411191500之前将上述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以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当面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7室(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逾期作废。

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拆除、搬运、安装、人工、运输、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方要求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5.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如最低报价一致存在两家供应商及以上时,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07。

邮政编码:321015

项目联系人:楼老师,电话:0579-82166183(15705799125)。

技术答疑人:杨老师,电话:0579-82166095(13957977005)。

投诉质疑受理:

采购管理办公室 陈老师,电话:0579-82166205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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