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委托,现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意外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CZY202313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承保时间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学生意外伤害险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合同,每次1年,最多续签2次。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承保时间 |
最高单价限价 |
预计承保人数 |
参保形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 |
学生意外险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60元/人/年 |
以最终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
学生自愿参保 |
43.2 |
说明:学生自愿购买意外险,以上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金额以实际承保人数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承保人数。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投标人特定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且具有经营责任保险业务资格;
2、有隶属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一)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09:30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提供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十一项相关内容)至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通过领取、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方式获取。
(三)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同一事项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制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和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制件;4)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四、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一)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采购联系人:施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0579-82166183
项目联系人(询问):韦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6619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传真:0579-82358702
项目联系人(询问):赖晓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00032573
质疑联系人:孟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60251
(三)监督管理部门
学院投诉质疑受理: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166099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