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询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2023年创业街辅房改造项目密封询价采购文件

作者: 时间:2023-10-07 点击数:

项目编号:SCZYLX2023066

各供应商:

我院现需2023年创业街辅房改造,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本单位该项目预算为94416.50元)。

一、询价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一

二、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则报价无效。

3.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1日15:00之前将上述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以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当面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207室(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逾期作废。

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费、人工费、搬运费、拆除费、安装费、调试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保修费、税费、管理费等,即按采购方要求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5.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如最低报价一致存在两家供应商及以上时,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6.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时,中标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后10日内全额返还(不计息)。

7. 工期:2023年10月27日前完工。

8.质保期:1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9.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所有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项目竣工验收并经审核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8.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10.中标方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11.安全管理责任:施工人员的工伤、疾病等人身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207。

邮政编码:321015

项目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579-82166183。

技术答疑人:池老师,13566786167;刘老师,电话:13709196904。

投诉质疑受理:

采购管理办公室:裘老师,电话:0579-82166099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 附件【附件一.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二.docx】已下载

版权所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公共管理处、资产设备处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邮编:321013 

备案号:浙ICP备12031395号-1浙公网安备 330703021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