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廉政园景观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作者: 时间:2023-09-04 点击数: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委托,现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廉政园景观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CJH2023-CG02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廉政园景观提升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

《第二章招标需求》

1

14.9795


五、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94日至20239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231号2楼)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2398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9 13 14: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231号2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91314:30时在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231号2楼)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采购联系人: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0579-82166183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徐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958458518 82166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二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徐莉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5268672309

投诉质疑受理:

采购管理办公室裘老师,电话:0579-82166099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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