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评审中,经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发现,一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自2011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19日”,已过期;另一家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资信文件的组成第(3)条“有关投标人资质资格的证明资料”规定和第(七)条投标无效的情形第(2)条“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规定,以上两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审定,本项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招标确认为废标。
采购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135669972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云杰 联系电话:0579-82691037、18267003305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216
201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