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财政局确认书金采确【2016013334】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委托,现就仪器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CZY2016018 (HF2017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标项 |
标项内容(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数量 |
单位 |
保证金(元) |
服务年限 |
预算金额(元) |
1 |
仪器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1 |
套 |
1000 |
1年 |
7680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时间过后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无质疑权。(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帐)。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
3、售价:每本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1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18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单位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帐号:196604010400080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婺星支行
(投标文件中需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并附上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19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月19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http://www.jhztb.gov.cn/jhztb/zfcg.jhtml)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31 传真:0579-82166000
技术答疑联系人:金一峰 联系电话:0579-8216605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联 系 人:雷辉 联系电话:0579-82377156
手机号码:18757809023 传 真:0579-82377185
地 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华晟总部经济园内)
电子邮件:917026826@qq.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