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关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7年暑期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6-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级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金采确[2017011176]批准,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委托,现就2017暑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CZY2017004(HC2017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确认书文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招标控制价(万元)

1

金采确[2017011176]

暑期维修

1批

125.461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外地企业必须在金华有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77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7年7月3日16: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超过质疑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25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3日15:00前汇入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截止时间前全额汇入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开出基本账户的银行转入(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

单位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账号:196604010400080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婺星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7 4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3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7 4日下午15:0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3楼开标3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http://www.jhztb.gov.cn/jhztb/zfcg.jhtml)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

金华日报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183 传真:0579-82166000

技术答疑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9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联系人:胡俊 联系电话:0579-82377156

手机号码:13335972570 传真:0579-82377185

地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华晟总部经济园内)

电子邮件:2623789750@qq.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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