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级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金采确[2017011176]号)批准,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委托,现就2017年暑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CZY2017004(HC2017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确认书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1 |
金采确[2017011176] |
暑期维修 |
1批 |
125.4613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外地企业必须在金华有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7年7月3日16: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超过质疑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25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3日15:00前汇入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截止时间前全额汇入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开出基本账户的银行转入(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
单位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账号:196604010400080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婺星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 4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3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 4日下午15:0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3楼开标3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http://www.jhztb.gov.cn/jhztb/zfcg.jhtml)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
金华日报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183 传真:0579-82166000
技术答疑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9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联系人:胡俊 联系电话:0579-82377156
手机号码:13335972570 传真:0579-82377185
地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华晟总部经济园内)
电子邮件:2623789750@qq.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