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算:工程造价约12.2033万元,(已落实工程款,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内容:道路连通工程项目。
2.3 招标范围:校园沥青路面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工程建设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内;
2.5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需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4.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15:00时前向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认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9:00时,地点为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7日9:00时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08室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 0579-82166183 传真:0579-82166000
技术答疑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95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联 系 人:胡俊 联系电话:0579-82377156
手机号码:13335972570 传 真:0579-82377185
地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华晟总部经济园内)
电子邮件:26237897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