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2017]1888、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 [2017]1889、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2017]1890”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托,就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7年教学应用软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CZY2017022(HC201702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标段
| 确认书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用途
|
一
| 政府采购计划书
Z2017[2017]1889
| 证券模拟与量化交易平台软件
| 1套
| 10
| 教学
|
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2017]1889
|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训教学平台
| 1套
| 9
| 用于商业银行方向课程教学
|
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2017]1889
| 财产保险实务教学软件
| 1套
| 9.8
| 保险专业教学
|
二
| 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2017]1888
| 电子商务应用软件
| 1套
| 14.8
| 课程教学
|
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2017]1888
| 电子商务技术训练平台
| 1套
| 13.8
| 课程教学
|
三
| 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7[2017]1890
| 实验室多媒体教学软件
| 20套
| 4
| 用于实验室教学控制、管理;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13:30-16: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到账)。
2.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一5000、标段二5000元、标段三800元。投标人应于 2018年1月17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单位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账号:196604010400080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婺星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 2018 年1月18日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5室(双龙南街858号)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8日9:00时在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5室(双龙南街858号)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183 传真:0579-82166000
技术答疑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1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联系人:胡俊 联系电话:0579-82377156
手机号码:13335972570 传真:0579-82377185
地 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华晟总部经济园内)
电子邮件:2623789750@qq.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5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