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体育馆钢结构油漆翻新工程已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研究确定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体育馆钢结构油漆翻新工程,工程概算22万元人民币,(已落实100 %,计人民币22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体育馆钢结构油漆翻新工程,包括立柱、栏杆等(建筑面积、层数、跨度、管径、长度等),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 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内;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
3.3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及未列入学院“黑名单”的;
3.8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后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 《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3.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10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18年04月-2018年06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与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间:2018年07月20日- 2018年07月26日,9:00 时--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报名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
联系人:陈斌斌 联系电话:18367911927
7、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08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上公布。
10、业务咨询:
招标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系人:钱永通 联系电话:13655790770 传真:0579-82166000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斌斌 联系电话:0579-82377785
手机号码:18367911927 传 真:0579-82377185
地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华晟总部经济园内)
电子邮件:654818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