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概算约46万元人民币,(已落实100 %,计人民币46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工程规模及内容:含通电、给排水、基础、钢棚施工,共计14个点位。其中款式一7个,款式二7个(不需保洁间),具体位置见附表。(建筑面积、层数、跨度、管径、长度等)。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
2.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内。
2.4计划工期(日历天):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及未列入学院“黑名单”的。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投标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3.10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19年9月-2019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4.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9年09月、10月、11月连续三个月)】、《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4.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第3.8条要求的承诺书。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2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108(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门户网(招标投标板块)(http://ztbzx.shufe-zj.edu.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办公地址:金华市金磐路1138号2-401室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人:杨逸民
联系电话:0579-82166095联系电话:0579-82377785,13588658658